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年限可否写5年?转瞬间,已经3月6号了。听上交大的朋友说,今天是他们学校规定的基金本子截止日期。我自己这些天不是在写本子,就是在评基金本子。突然之间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中国自然科学基金每一种项目的“年限”是固定的,比如: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的年限为“4年”,青年基金的年限为“3年”。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由“3年”调整为“4年”已经有一些年头了,应该说,这个时间的延长对于基金项目而言是非常有益的,可以让人们做出更为深入的工作。然而,科学网上似乎从来没有人建议过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完成周期由申请人自己设置一个合理的“周期”,比如写5年。 我在澳大利亚工作期间,参与获得了两个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研究项目(Australian Research Council DiscoveryProject)。见证了澳洲基金这几年的变化。最开始,研究项目完成周期都是3年,几年前,完成周期修改为“3年到5年”。至于到底是“3年”,还是“4年”,或者“5年”,由申请人自己决定。如果申请人觉得这个项目的难度适中,能够在短期内完成,那就3年完成。如果申请人自己也觉得项目难度很大,非常消耗时日,那就选择申请5年完成。当然,资助的额度也是差别很大的,“5年”的资助力度可能达到“3年”资助力度的一倍,下图所示为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研究项目经费预算设置。在2016年资助的研究项目中,额度最低的约15万澳元,而最多的则达到100万澳元。 相对于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研究基金年限设定在3-5年,前几天我评审了一个德国自然基金项目,发现这份申请书的研究期限只有2年。看了申请书,感觉他们定的时间还是很合理的。在这种背景下,我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们的面上项目完成年限非得设置为4年,而不更加灵活,让申请人自己选定年限,在2-5年自由选择? Ø 对于“1年期”,基金委已经有短期资助项目设置了,好像是1年期的。所以,在面上项目申请时,我个人就不再支持设置“1年期”了。 Ø 对于“2年期”,我觉得以下项目资助可以让申请人选择“2年期”。听说现在国家对于“青年基金”优秀完成项目,给他们直接延续面上项目。但我个人觉得,对于他们的资助,应该以2年期为比较合理,确实,之前已经做了3年了,一件事情做5年就应该做的非常好了。另外,对于那些已经获得“面上项目”的课题,如果他们提出在之前问题上再做某一个点的研究,也可以继续资助他们2年的课题。 Ø 对于“3年期”或者“4年期”的项目,这些项目应该以资助正常自由探索项目为主。现在基金委设定“4年期”,其实,有一些项目,做3年就可以完成,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就资助他们“3年”,对于那些周期长一点的项目,那就给他们多一年的资助。有一些时候,由于一份基金申请书的研究内容有限,拼命分成“4年”是很痛苦的事情,很有可能因为研究内容太少,但要求经费太多,被他人枪毙。 Ø 对于“5年期”,有人会说国家资助的重点项目可能是5年,如果一个人觉得这个项目需要5年才能够完成,就直接申请重点项目算了。其实不然,重点项目是有项目指南的,申请人想申请一个课题,需要在研究内容上符合申请指南。也因此,对于研究周期长一点的自由探索项目,就可能会遇到麻烦,要么压缩工作量,要么自己从其它地方筹措一些经费。 Ø 至于“6年期”及以上,如果真是这么困难,个人觉得申请人就拆分成几个阶段,先把一个阶段的工作申请一个项目,等完成这阶段的工作,再继续申请下一阶段的工作了。 当然,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国家自然基金中多少钱不重要,多长时间也不重要,关键是中了才重要,祝大家今年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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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基金-申基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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